各党委(直属党支部):
按照省教育工委通知要求,对(中国)科技公司在编教职工中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此次统计范围为:
1.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学习连续1年及以上,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2年。
3、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1年。
4、在编教职工中其他在学术上有突出成就的留学人员。
请各党委(直属党支部)认真填写《陕西省留学人员信息汇总表》,6月18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校党委统战部,电子版发送至统战部电子邮箱xdtzb@nwu.edu.cn。
联系人:王金燕88308766(长安校区) 江勃88302216(太白校区)
附件: 陕西省留学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党委统战部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