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截止12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落实创新立市、产业强市战略部署,现发布2024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通过布局一系列重点项目,支持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企业培育、协同创新、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创新生态体系建设,加快推动西安“双中心”建设,聚力打造新动能强劲的国家创新名城。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一)基础研究专项计划

包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项目、“双一流”平台培育建设项目等(该类别联系科研基地管理科)

(二)技术攻关专项计划

1.技术攻关项目:包括重点产业链技术攻关集群项目(该类别联系计划项目科)、重点产业链技术攻关一般项目(该类别联系计划项目科)、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集群攻关项目、农业重点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项目(该类别联系计划项目科)、农业技术攻关一般项目(该类别联系计划项目科)、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示范项目(该类别联系计划项目科)、医学研究重点项目(该类别联系计划项目科)、医学研究一般项目、“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项目。

2.企业创新载体支撑项目:包括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及运营项目、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补项目、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补项目、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年度运营绩效奖补项目、市级离岸创新创业平台奖补项目。

(三)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计划

1.梧桐科转项目:包括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项目(该类别联系计划项目科)、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考评项目、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项目、秦创原转化孵化能力提升项目。

2.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项目。

3.重点产业链应用场景示范项目。

4.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包括重大成果就地转化项目、科技成果评价试点示范项目。

5.新型转化孵化平台项目:包括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考核项目、新型研发机构绩效奖补项目。

(四)企业梯度提升专项计划

1.企业研发奖补项目:包括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奖补项目、“四科”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项目。

3.瞪羚企业培育奖补项目。

4.瞪羚企业拨改投项目。

5.科技型中小企业地方综合贡献度奖励项目。

(五)协同创新专项计划

1.区域协同创新项目:包括“秦创原”总窗口支持项目、秦创原新型产业集聚区培育项目、跨区域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高校院所、企业跨区域创新合作项目,区域协同服务专项项目、区域科技创新环境建设项目。

2.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包括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绩效评估奖补项目(该类别联系科研基地管理科)。

(六)创新生态优化专项计划

1.人才支撑项目:包括西安市创新人才攀登计划项目、西安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项目、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

2.“科技+金融”项目:包括科技金融贷款贴息项目、科技金融担保补助项目、科技保险保费补助项目、科创企业天使投资奖励项目、资产证券化奖补项目、西安市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站奖励补助项目。

3.科技服务支撑项目:科技特派员服务奖补项目、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奖补项目、技术市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奖励项目、软科学项目(该类别联系计划项目科)、“双中心”战略支撑项目。

4.创新创业环境优化项目:包括赛事活动支持项目、科普专题项目、科技招商项目。

(七)“双中心”政策创新专项计划

“双中心”政策创新项目。依据“双中心”政策,另行发布项目通知。(该类别联系科研基地管理科)

二、申报程序

1.线上申报。指南中发布的各类计划项目须通过“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请各位老师登录后线上申报,首次注册信息须经学校科技处审核后使用。

2.形式审查。申报完成后,由学校在管理系统审查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查。请项目负责人密切关注形式审查进度,形式审查退回的项目请务必按要求修改提交并及时联系学校科技处相关业务办公室,避免错过提交时间。

3.资料报送。项目通过审查后,项目负责人在管理系统下载《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打印盖章后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按时报送至科技处相关业务办公室。

三、时间地点

年度计划项目申报分批次组织实施,本次征集的项目受理时限安排如下:

网上申报时间:2023121日—20231225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31215日—20231229日。

材料受理地点:长安校区7号楼4层科技处。

计划项目科(7424办公室),联系电话:8830 2962

科研基地管理科(7418办公室),联系电话:

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7431办公室),联系电话:8830 2617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符合《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科发〔202343号)第3章第9条“项目申报”有关规定,且不得违反第3章第10条“项目查重机制”有关规定。

2.项目申报单位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我市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精神,积极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

3.市科技局将做好政策咨询和项目申报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市科技局未委托任何服务机构提供项目申报服务。监督电话:8678 6659


科技处

20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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