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中国)科技公司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奖项设置个人奖和团队奖。
(二)评选条件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奖团队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被提名人选。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的评选条件,为业界公认的学术带头人,担任本团队主要研究领域核心技术负责人,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对团队的学术方向、成果产出、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等方面起决定性领导作用。
(2)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3)团队应依托一定的科研平台,围绕一个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进行长期合作研究与开发,团队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团队结构稳定、合理,具备较强的内部协作关系,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4)团队应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得到同行公认。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获得者不作为被提名团队负责人。
二、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
2.从事基础科学、生命科学或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突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优先提名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
2.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不要求提供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3.候选人、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
4.代表性成果和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团队)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
5.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候选团队须提供依托项目的佐证材料、代表性成果,以及反映团队建设水平、影响力、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实际贡献等有关内容。
6.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也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7.每位被提名人(团队)原则上只能由一个渠道提名。
8.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9.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四、材料报送
1.每个单位可推荐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团队)各1人(个)。
2.各单位须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院系学术委员会须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进行评价并出具明确意见。
3.材料提交
(1)材料包括:《提名表》、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重要奖项等附件材料。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团队须附依托项目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团队形成的批准文件或项目立项书、任务下达书、合同签署材料等。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须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在站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
(2)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明1份,需申请人、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廉政鉴定意见1份,需申请人、单位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党委公章。
请于3月7日中午12:00之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长安校区七号楼74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exie@nw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308971 18091190921
附件1: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样表).doc
附件2: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团队提名表(样表).doc
附件3: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表(样表).doc
科技处 校科协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