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征集2024年度卫生健康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陕西省卫生健康委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我省医学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当前卫生健康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省卫生健康委决定继续实施卫生健康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现将2024年度计划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是推动临床医学学科建设、促进医学研究创新、培养科技人才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医疗技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科研管理水平较高、有良好发展前途的临床医学科研平台给予重点资助,建成一批富有成果、能够代表我省医学科技水平的标志性科研创新平台。

1.基本条件。申报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需以在陕西省内具备独立法人的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单位,应具有相对完备的条件支撑和经费保障。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明确的建设目标,配置先进科研设备,能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能够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研究项目,具有较强的辐射能力。

2.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主要面向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立足卫生健康行业发展需求,围绕国家和地方卫生健康发展的战略目标,分批次建设。鼓励全科医学、儿科学、传染病学、眼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等紧缺医学专业积极参与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申请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应具备以下条件:

1)掌握本平台主要研究方向所属医学学科的现状、发展趋势及主要问题,立项依据充分,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所从事的研究具有鲜明、突出的特色,研究成果在国内、区域内或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近5年发表和形成的科研成果与申请研究方向有密切联系。

2)平台发展方向符合本平台所属医学学科的发展趋势, 研究项目构思新颖,有创新,科学合理,方法先进,能达到预期目标,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及应用前景。

3)近3年内承担有国家、部、省级科研项目,且近5年内获得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奖励。

4)具备与平台主攻方向相匹配的基本实验仪器设备及条件。

5)医疗技术水平较高,平台所依托的学科或医疗团队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齐全,能诊治疑难杂症。在所属医学学科范围内的某病种方面具有一定的权威,牵头制定诊疗指南,或参与制定国家级诊疗指南。

6)申报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领域高水平、有高影响力学术带头人,人才梯队合理,有1-2名学术带头人。研究团体组建合理,具有平台必须的各专业多学科人才。整体科研水平达到省内领先,能够实现若干关键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的突破,科技成果应用转化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等。

7)参与医学人才培养工作,具有较强的临床理论和实践教学能力,接受外单位人员进修、培训,近3年培养进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人员累计达到20人以上。确定为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单位后,3年内培养进修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应达到40人以上,帮扶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家及以上。

3.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申报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的科研人员队伍近三年内无科研项目,无科研成果,或出现重大医疗事故。

4.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的建设周期为3年,实行年度量化考核,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5.全省共计划建设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平台5-10个,每个平台资助金额80-100万元。

(二)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团队是推进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的团体组织,围绕创新性项目研究,重点开展基础性、应用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及推广工作。目标是培育一批学术水平高、技术拔尖、能力出众、发展潜力大的优秀科研创新团队。

1.基本条件。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团队是相对独立的研究

实体,应有明确的创新研究方向,能够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研究项目。创新团队由团队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研究人员组成,提倡并鼓励跨学科组建科研创新团队,鼓励协同创新,在前期一定的合作基础上所形成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创新团体。创新团队的依托单位应具有相对完备的条件支撑和经费保障,合作单位应为团队建设提供必要支持和保证。

2.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应属于我省卫生健康

事业发展的重点科研领域,主要研究方向基于重大疾病防诊治关键技术、疾病诊疗技术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等。鼓励针对公共卫生、呼吸系病、内分泌与代谢病、癌症防治等方向的科研团队积极申报。申请科研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一支稳定的学术研究梯队,人员素质高,研究队伍年龄、学历、职称与知识结构合理、善于创新。核心研究成员中有1-2名学术带头人。

2)近三年获得过国家级科研课题2项或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及以上。

3)近三年承担或完成的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3项以

上。

4)近三年内发表本研究方向的研究论文10篇以上(至少5篇为中科院2区及以上高水平SCI文章或A类核心期刊文章)或本研究方向的学术专著2-4部。

5)近三年获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20万元以上或取得发明专利授权3项以上。

3.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周期为3年。实行严格的考核与评价制度,优胜劣汰。建设期内团队应取得一定数量共同完成的课题和成果。

4.全省共计划建设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团队5-10个,每个团队资助金额60-8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陕西省境内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各自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明确协议有效期限。严禁违规将科研任务转包、分包他人。

(二)申报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有关条件符合具体类别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为副高级职称以上。

1.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项目负责人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须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用于项目研究工作。年龄应不超过55周岁(1969415日之后出生)。

3.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审批同意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4.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申报、负责人原则上不参加申报。

5.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三)项目一经申报,原则上申报单位及负责人不得变更。

(四)限项要求。

1.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

2.同一个依托单位的同一专业方向只能申报1项。

3.申报专业方向不包含中医药类。

(五)诚信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加强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影响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

(六)经我委确定入选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的,将命名为“陕西省卫生健康XXX科研创新平台”。其中“XXX”可参考医学专业目录。经我委确定入选的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将命名为“陕西省卫生健康XXX科研创新团队”其中“XXX”可以以单病种或研究方向命名。我委将在确定入选名单后,统一为平台和团队挂牌。

三、申报程序

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一)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本征集通知的所有申报要求, 选择适当的项目类别,填写“申报书”(附件1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续将以申报书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

(二)各推荐单位上报前,拟推荐项目名单须在推荐单位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

(三)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41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一份;纸质一式四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不另加封面)、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加盖公章)及汇总表电子版(Excle表)、拟推荐项目名单公示材料(纸质一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并报委科教宣传处。

(四)省卫生健康委将统一组织专家评审。

四、经费管理

(一)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资助期限内分年度拨付。

(二)科研创新平台(团队)建设运行经费由负责人统一

支配,主要用于该科研创新平台(团队)的运行和管理,以及相关科研活动。科研创新平台(团队)的建设运行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五、项目验收和考核

(一)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行年度考核,按照项目计划书建设目标作为考核的标准。未能按照建设内容开展工作的,根据情况,责令限期改进,甚至予以撤消资格,追究责任,追回建设经费等处理。

(二)项目期满后进行结题验收,我委以项目合同(任务)书为主要依据,组织技术、财务、管理等领域专家对约定的考核指标、绩效指标、财务执行情况等进行一次性综合评价。

(三)科研创新平台/团队的考核、验收、绩效评估采取集中会议、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科研创新平台/团队结题验收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五)经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撤销建设计划,停拨资助经费,且两年内带头人不得申报省级科研创新平台/团队。对建设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纪问题的将收回已资助经费。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推荐单位说明

1.中央在陕及省属的高校、医院、其他科研事业类单位、我委直管医疗卫生单位直接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其余单位按照

行政隶属关系及属地原则,由各地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作为推荐部门。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规范申报程序,确保申报质量。

2.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申请经费说明

申报项目的依托单位应承诺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配套经 费与省级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各申报单位应按照研发需求,实事求是编制经费预算。


: 王琨

咨询电话:029-89620661


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咨询方式:

亚美平台科技处平台基地科

联系电话:88302814


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咨询方式:

亚美平台科技处计划项目科:

联系电话:88302962


                      科技处

                                                202437


附件:1.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申报书

2.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报书

3.2024年度省卫生健康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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