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社科联《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参评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科技公司工作学习的个人或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成果形式
1.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2.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作者任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的研究成果;
3.正式出版的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4.在境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OI号的论文;
5.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6.其它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成果,本次申报不予受理:
1.著作权有争议的;
2.论文集、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等;
3.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
4.属于交叉学科且已申报参评省科学技术奖的。
四、参评要求
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同时可增报1项与他人的合作成果。仅有合作成果的,限报2项。
3.合作成果,以前三名作者具名申报。
4.多卷本专著,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
5.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两套,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
五、申报程序
1.系统填报(6月18日-7月4日)
申报人在“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47.95.194.118/yjyresults/a/login)完成注册(全部成果作者均需注册,已注册的作者无需重复注册),并按照要求填报成果信息。
2.正式材料报送(7月5日-7月9日)
经社科处形式审查通过的报奖成果,按照以下要求,制作形成正式申报材料:
(1)从系统导出审核通过的《申报表》,按照《申报表》、证明及支撑材料(目录详见系统)顺序胶装成一册。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作匿名处理。
(2)著作类成果须提供原书2册(套)(不再退回,其中1份作匿名处理);学术译著须附原著,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外文论文须附中文翻译;
论文类成果须提供原期刊1份(不再退回);境外期刊如无原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同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输入DOI号码进行验证,并打印验证页面;
调研报告类成果需提供结项证明,调研报告的申报时间具体以结项时间为准。
(3)纸质材料于7月9日前报送至社科处,过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成果科联系。
联 系 人:张 彤 贺 袁
联系电话:88308192
电子邮箱:wenkeky@nwu.edu.cn
社 科 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