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等文件精神,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 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 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1.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 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3)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2.原则上获得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的成果,可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中国)科技公司具体申报名额以教育厅文件通知为准。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一览表》。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附件4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8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者也可访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下载。《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装订顺序可参考附件6、附件7和附件8

4.《申报成果一览表》(附件5)

组织申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由申报者所在学院统一汇总申报材料,形成《申报成果一览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材料电子版要求

根据工作要求,申报人应提供上述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包括《申报评审表》(word格式)成果全文(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由学院汇总形成《申报成果一览表》,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5.按照教育部规定,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四、申报程序

此次报奖时间紧迫,(中国)科技公司申报材料需由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报送,后续需要进行校内形式审查学术委员会审议和校内公示申报系统登记与教育厅审核等环节,此次奖项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1.组织填报(1281224)

各单位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准备附件材料;

2.校内形式审查(12241227)

各单位根据三、申报材料要求”,汇总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社科处进行形式审查;

3.学术委员会审议和校内公示(1228202315)

按照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学术委员会对拟申报成果进行审议,并将审定后结果公示、上报省教育厅

4.申报系统登记与教育厅审核(202321-26)

按照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社科处在申报系统内完成学校所有申报成果的上传登记与审核工作,待省教育厅进行系统审核。

5.最终上报(202327-217)

凡通过教育厅系统审核的成果,按照三、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正式申报材料提交社科处统一上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电话:88308192

电子邮箱:wenkeky@nwu.edu.cn

人:张彤、贺袁



                                         

                                      20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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