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广大师生:
2022年个人所得税校内系统扣款与上缴税务局数据对比工作已经完成,由于部分教师更改专项附加扣除、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暂不预扣预缴个税的优惠政策无法在校内系统核算,故存在已扣税款与已缴税款不一致的现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因教职工在年末更改或删除专项附加扣除而导致少扣税款的,学校已垫付2022年税款,应补税额从2023年3月工资中补扣;
2.因系统计算原因导致学校多扣税款且并未上缴税务局的,我部近期会将多扣税款发放至工资卡中。请广大教职工注意查收。
特别提示: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与本次校内结算退税是两个事项,请广大师生按时在个税APP办理汇算清缴事项。
望周知。
财务资产部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