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启动2023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

委)支持优秀青年学生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学习。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 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类专业除外。

艺术体育类可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3年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的遴选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70)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3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 18 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中国)科技公司在职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

2)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

5)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6)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

7)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2)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3)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4)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

5)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乌白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7.外语水平

1)如申请人学习语言为俄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俄语的人员可支持一年语言预科学习,但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2)该项目亦可支持申请人使用英语作为学习语言(此类申请人须在出具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明确学习语言为英语),英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英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英语的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行语言预科学习。

注意:申请人申请时俄语/英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确定为录取人员,派出前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英语条件,派出前无法达标的申请人,不予派出。


三、选拔办法及申请时间

1.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申请时间及方式

1)本项目分两批申报,第一批:3 月 10-29 日;第二批:10 月 8-16 日

请 人 须 于 规 定 的 申 报 时 间 登 录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纸质版材料及签章版单位推荐意见原件交至国际合作部出国管理办公室,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69-附件)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2)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四、评审、录取及派出

1.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 6 月/12 月公

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 https://apply.csc.edu.cn 查询。

2. 录取人员如申请时俄语未达标,派出前须俄语达标,若选择参加俄语培训作为达标方式,可参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暑期俄语培训,一般安排在 6-8 月份,具体培训时间及日程安排将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注意: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仅统一在暑期组织安排俄语培训,下半年被录取人员如需参加俄语培训,请自行联系有关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联系方式可在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常见问题解答专栏中点击《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查看)。

3. 被录取人员需自行与国外留学单位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以国外留学单位确定的时间为准。

4. 鉴于乌克兰局势尚不稳定,赴乌克兰申请人如被录取,暂缓派出。

5. 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未尽事宜,请联系:

1. 亚美平台出国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兆慧    张颢旋

电话: 88302995  88302243

2. 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人:黄玥玢、陆子怡

电话:010-66093933/66093559


国际合作部(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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