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虚拟货币“挖矿”和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各位师生:

根据国家发改委、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有效遏制校内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网络环境,现对(中国)科技公司虚拟货币“挖矿”排查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及危害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计算机设备获取虚拟货币的过程,挖矿活动需借助设备高速运转,消耗大量电力和算力资源。国家已经明令禁止,并明确其可能扰乱金融秩序,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常伴随网络安全问题,不法分子通过大量植入“挖矿”木马病毒,控制受害者计算机进行虚拟货币“挖矿”牟利,对计算机及网络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二、学校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排查治理要求

1.禁个人在教学、办公、生活等各区域使用个人或公共计算机设备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或出借算力资源供他人从事“挖矿”活动网络和数据中心将组织技术力量、使用专用设备持续开展校内监测,一经发现将立即封停设备停止相关上网账号的使用,视情节责令整改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各单位做好所属办公室、实验室及机房等相关区域的计算机设备管理并开展自查工作,安装升级杀毒软件,检查CPU利用率和能耗情况,对责任范围内的服务器等设备做到及时修复漏洞、关闭敏感端口等安全防护工作。

3.各单位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及技能,及时发现和清理可能存在的病毒及安全漏洞,避免成为“挖矿”的跳板和控制对象。

处置与防范

1.计算机设备安装杀毒软件并升级至最新病毒库,同时务必进行一次全盘病毒查杀;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开启操作系统防火墙。

2.检查所有操作系统用户密码是否满足密码复杂度要求8位以上,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特殊符号组合,删除多余、无用账号,做好账号权限分离。

3.提高安全意识,不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附件、QQ或微信文件,不安装来历不明或盗版软件,不点击不明链接。科研、教学、管理等核心数据及重要文件务必做好备份。

校内各单位、广大师生员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如需网络安全技术支持或发现计算机终端、服务器有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嫌疑,可能被挖矿木马控制的,请立即与网络和数据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8308930

网信办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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