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号)以及《亚美平台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暂行)》(西大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学校成立校院两级“实验室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学校施行校院两级督导制度。校级实验室督导委员会委员采取各单位推荐,学校遴选的方式,每个单位推荐2-3人,学校根据推荐名单聘任人员组成实验室督导委员会;各相关单位应成立院(系)级实验室督导委员会,按照实际情况配备3-4名督导委员,接受学校实验室督导委员会的工作指导,与学校实验室督导委员会既分工又合作。
二、推荐条件:
(一)长期从事与实验室相关的教学科研工作或实验室管理工作,由具有较高的安全与环保素养的在职或离退休人员担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二)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实事求是、乐于奉献、责任心强;
(三)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主要职能:
实验室督导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能是为(中国)科技公司实验室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工作展开咨询建议和指导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一)参与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评估工作,对各单位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和评估;
(二)指导各单位制定并完善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的制度、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督查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对各单位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安全检查和随机巡查,查找安全漏洞;
(五)督促、指导各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检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实验室行使封门权;
(六)对各单位安全教育的效果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设意见;
(七)协助各单位对各类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
四、推荐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填写《亚美平台校级实验室督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亚美平台院(系)级实验室督导委员会委员名单》,并于11月10日(周二)下午16:00前将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长安校区教学7号楼三层314室,电子版发送邮件至syk@nwu.edu.cn。
联系电话:88302263
附件:1.《亚美平台校级实验室督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
2.《亚美平台院(系)级实验室督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0年11月9日